Wednesday, March 01, 2006

挑吃

上次興高采烈的賣了Raw Food回來,女皇不吃,後來發現她是不喜歡蘋果醋的氣味。

後來買了沒有醋的鵪鶉及雞味,她愛吃得不了,吃完還喵喵叫要多一點。

今次買了兔仔回來,她又不吃,可是這種沒有醋。而且我們11時才回來,她已極肚餓,但她在碟子上嗅了幾下,便抬頭走開,完全有吃的意思。

懷疑是因為這隻是把原隻去皮兔子攪碎、包念內臟之故。因為打開來我也聞到內臟的氣味。

挑吃的女皇,真正大牌。

忠心

未養過寵物的人,很難明白為甚麼養寵物的人會把小動物看作子女看待,甚至比待子女更佳。

養過寵物的,便會明白,寵物是極少數能提供無私的愛的人。

不時讀到新聞,狗隻即使被主人毒打,也不懂反只抗。

即使長久被視為高傲的貓兒,對主人一般眷戀。

從養貓的朋友口中聽到,即使平時貓兒不太讓人抱,當主人心情低落時,他便會乖乖的陪着主人。無數失戀失眠夜,也是由愛貓伴着渡過。

而且寵物不計較,他不會理會我多晚回家,跟那個去街,只要見到我的臉,他便興高采烈。

昨晚親身體驗寵物的好處。

吃錯東西,昨晚由半夜二時一直拉肚子至早上六時半,出入洗手間不下十數次,每一次,娜娜也跟着我,陪着我。起初她也是睡眼惺松的,走路搖搖擺擺,後來她也精神起來,索性躲在浴廉後面跟我玩拍打遊戲。

雖然她不會為我倒茶拿藥,但有人一直陪着自己,心中好過很多。

病了、心傷了的時候,便會發覺小動物比任何人更可靠。